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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静海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下面,津东方JDF(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2023年幼儿…

静海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下面,津东方JDF(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津教政〔2023〕7号)要求,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全面调查我区2023年适龄幼儿生源情况和各类幼儿园小班学位提供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管理,规范招生工作。区教育局统筹管理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乡镇教育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辖区内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落实责任。公办园和民办园要统一时间,同步一致。
(二)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三)精细管理,提高服务能力。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细招生方式,严谨招生流程,更加安全便民利民。
二、有关规定
(一)招生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不足4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的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幼儿。
(二)时间安排: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全区各类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开始报名招生,6月底完成招生工作。
城区教育部门办园:6月17日—18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 线上预报名信息登记。适龄幼儿家长通过登录指定网址,选择意向的一所幼儿园进行预报名登记。(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线上预报名登记的适龄幼儿家长,可咨询幼儿园或到幼儿园由工作人员帮助进行)
各乡镇各类幼儿园(点):在报名招生规定时间内自主安排。
(三)招生条件:适龄幼儿依据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所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按户籍所属区域幼儿园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户口簿户主和合法固定房屋产权人必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教育部门办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预报名信息登记,预报名结束后,幼儿园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根据预报名登记人数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招生方式,对预报名登记人数小于等于幼儿园所能提供学位数的直接录取。对预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幼儿园所能提供学位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幼儿可到城区其它有学位的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或民办幼儿园(点)继续报名。
(二)乡镇公办幼儿园:依据就近入园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登记,优先招收户籍内适龄幼儿,有条件的可招收服务片区外的适龄儿童,额满为止。
(三)民办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四)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引进人才等子女入园,按相关文件政策要求进行安置。
四、组织保障
成立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学前教育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科、综合办公室、教师工作科、规划财务科、校园安全与政策法规科、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制定静海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应对解决招生期间各种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精准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各类幼儿园(点)要合理安排人员、场地和时间,切实做好招生所需各项设施设备的配备,规划好路线和指引标识,保障招生工作期间各项工作平稳顺利。
(二)推进普惠资源扩容增效。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要将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作为提高学前教育普惠率的良好契机,统筹利用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服务能力,满足更多适龄幼儿入普惠优质幼儿园需求。
(三)严格招生流程。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招生政策相关要求,精细招生流程和组织,明确责任人,切实严谨做好幼儿园招生各环节工作。各类幼儿园要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招生期间,根据实际采取适宜的分流方式进行报名登记和验证等,确保招生各环节工作有序平稳。
(四)依法依规组织招生。认真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信息管理。
(五)精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全面准确掌握幼儿园招生政策,安排专人就幼儿家长关心的问题做好招生宣传答疑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六)按时报送招生材料。各单位于2023年5月29日前,将招生工作方案和审核后的辖区内各类幼儿园招生简章的电子版,发送至区教育局政务邮箱教育科2。于2023年6月6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一份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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