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未正式交付新建商品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天津:未正式交付新建商品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王**”留言:北辰区龙洲道188期房是否可以持购房合同上附近小学?

北辰区政府回复:未正式交付使用的新建商品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已入住且已具备户籍迁入条件的新建商品房,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前可以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发票。龙洲道188号,属于期房,尚未交付,按照相关户籍政策规定,暂不符合落户条件。

津东方中考志愿AI数据库强大,收集了天津中考2017年以来的《录取分数+招生计划+一分一段表+真题解析》,AI 帮你排「冲稳保」志愿去看看 →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https://www.luozaitianjin.com/fang/xq/60436.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