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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内强奸妻子,获刑!

男子婚内强奸妻子,获刑! 11月17日, 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民法院 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件 引发社会关注。 当地一男子 在妻子提出离婚诉讼期间, 强行与对方发生关系, 因为遭到反抗未能得逞, 结果构成强奸罪获刑8个…

男子婚内强奸妻子,获刑!

11月17日,

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民法院

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件

引发社会关注。

图片

当地一男子

在妻子提出离婚诉讼期间,

强行与对方发生关系

因为遭到反抗未能得逞,

结果构成强奸罪获刑8个月

据了解,

男子赵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夫妻关系,

因为感情不和,

王某于2021年4月22日

向磁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月30日下午,

被告人赵某酒后找到王某,

趁机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王某竭力反抗且处于月经期,

赵某强奸未遂。

事后,妻子将丈夫告上法庭。

法官意见

主审法官认为,赵某与被害人王某处于分居状态,且王某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此情况下,赵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王某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鉴于赵某与王某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孩子年龄尚小,王某希望法庭能对被告人赵某从轻处罚,并提交了谅解书。随后,二人经调解离婚。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强奸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法律人士提醒

强奸罪的客体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即性自主权。妻子首先是具有自由人格的人,然后才是负有特别义务的配偶,结婚证书不是丈夫强奸妻子的许可证。我国刑法并未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丈夫在非正常或不稳定的婚姻关系中,违背妻子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来源:新闻晨报、磁县法院、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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