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产权 天津高院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天津高院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天津高院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4月25日,天津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线上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会上,通报了2021年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12个典型案例,介绍了《关于开…

天津高院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4月25日,天津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线上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会上,通报了2021年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12个典型案例,介绍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纪要》两个文件。

2021年,天津法院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实现“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和创造运用强市”目标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PART.01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积极回应司法保护需求

(一)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情况

 2021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813件,同比上升51.97%;审结12649件,同比上升43.25%。知识产权案件的年结案率一审为91.85%,二审为98.98%。

01/强化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

全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743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99.49%,增幅为52.24%。其中,新收著作权纠纷案件11679件,占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84.98%;商标权纠纷案件1192件,占8.67%;专利权纠纷案件256件,占1.86%;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301件,占2.19%;技术合同纠纷案件116件,占0.84%;竞争纠纷案件174件,占1.27%;其他纠纷案件25件。

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589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99.53%,增幅为43.63%。审结了涉及小米科技、字节跳动、“蒙奇奇”等具有一定影响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对盗播NBA及东京奥运会赛事、在“快手”平台恶意刷量等行为及时作出行为保全裁定,实现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及时、高效救济。

02/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聚焦科技创新和食品、烟酒、口罩等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领域,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3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0.46%,增幅为8.62%;审结51件。判处刑事处罚123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3人。在新收的43件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34件,侵犯著作权罪9件。

03/依法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注重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积极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依法监督、支持、规范行政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2021年,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7件,审结9件,审结我市首例适用《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行政案件、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二)2021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特点

01/知识产权收结案数量大幅攀升

2021年,全市法院新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增幅均超过40%,比案件总量的年均增幅高出17个百分点。在新收案件中,涉信息网络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高发,与非网络侵权相比,涉网络侵权具有更加隐蔽复杂、传播快、取证难等特点,对权利人的损害更大,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能力、审判效率提出更大挑战。

02/知识产权纠纷实质化解成效显著

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实质性解决。2021年,在审结的11378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有8265件为调解和撤诉结案,调撤率达72.64%。二中院以调解方式审结了我市首例适用《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和平法院审结我市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03/知识产权标杆案件持续涌现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战略,以优秀的庭审、优秀的裁判文书切实发挥知识产权裁判的示范引导作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绩斐然。2021年,天津法院多篇裁判文书、调研成果在全国及天津市的评选中获得表彰:“华联商厦”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黄金比例”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嘉瑞宝金属制品公司诉徐桂珍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腾讯计算机公司与北京某科技公司行为保全申请案、有限公司关口与蒙奇奇新天地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获评2021年度天津法院十大影响性案例;腾讯计算机公司与赵某涛商业贿赂案获评第四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5篇案例获评全国法院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4个案件在2021年度天津法院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

PART.02

深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

不断提升司法保护效能

天津法院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实效。2021年,天津法院“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工作获评“天津政法领域改革亮点”。

(一)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

自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以来,天津法院有效整合审判力量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运行规则不断完善。2021年,市高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运行情况调研座谈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查、公诉、审判部门共商“三合一”机制的完善和发展,就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中的案件管辖、程序流转、犯罪竞合、证据认定尺度、犯罪数额认定等形成共识,有效破解了“三合一”审判机制运行以来积累的突出问题。市高院以天津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为抓手,开展了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运行情况的调研,剖析程序运转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完成了《关于我市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二)持续推进天津知识产权法庭的专业化建设

2021年,天津知识产权法庭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947件,其中专利类纠纷245件、计算机软件类纠纷136件、技术秘密纠纷4件、垄断纠纷2件、涉驰名商标认定10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566件,其中专利类纠纷243件、计算机软件类纠纷84件、技术秘密纠纷1件、垄断纠纷2件、涉驰名商标认定11件。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履职两年多以来,聘请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综合运用证据保全裁定、律师调查令、协助调查函、现场勘验等方式辅助查明案件事实;积极适用行为保全制度,通过禁令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在案件裁判中注意结合侵权行为具体表现和权利人遭受侵害的情况,优化损害赔偿计算方式,充分考虑惩罚性因素,合理提高损害赔偿数额,有效破解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技术类案件审理中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的瓶颈问题,专业化审判优势和保护创新的示范作用日益凸显。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探索与经验多次被《法治日报》、中国新闻社、天津电视台等媒体采访报道。

(三)出台审判指导文件统一裁判标准

天津法院高度重视审判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中遇到的适用法律疑难问题,着力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2021年,市高院针对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所涉ICP备案、应用市场、短视频、IPTV侵权、赔偿数额等问题,以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所涉冷静期、两店一年、商圈保护、清理结算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制定了《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解答》《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解答》。经过多年持续耕耘,目前,天津法院已出台了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商标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惩罚性赔偿适用、商业标识权利冲突、平行进口、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简易程序适用、技术事实查明等十余个审判指导文件,形成了覆盖知识产权各审判领域的完整规范性文件体系,对于有效解决司法裁判中的疑难问题,统一裁判标准,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天津法院不断拓展多元解纷渠道,协调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化解。2021年,市高院与市版权局签订《关于推进著作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作备忘录》,优化著作权纠纷的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诉中邀请调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诉调对接流程,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工作流程。市高院与市知识产权局签署《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衔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司法需求。市高院与市司法局、仲裁委等机构召开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工作座谈会,就发挥调解员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知识产权法治宣传等工作进行对接交流,提升多元解纷的实际效果。滨海新区法院与市娱乐场所协会签署《关于建立音乐作品等著作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动调解机制。2021年,协会委派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涉会员单位的KTV音乐作品侵权案件实现100%调解。2021年,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参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调解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调解案件1097件,其中调解成功870件,调解成功率达80%,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运行态势良好,解纷质效不断提升。

PART.03

围绕司法保护重点工作

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天津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兼顾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和对重点领域的特别保护,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依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坚持守正创新,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针对新形势下中医药领域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需求,市高院邀请中医药企业代表、相关专家学者等参加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组织知识产权法官走访调研天津中医药大学及中医药科技创新企业,全面了解中医药领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司法需求,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对策,形成了《关于天津市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调研报告》。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纪要》,在充分尊重中医药特点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和保护方式,为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中医药行业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批示肯定。

(二)强化快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率

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开庭、集约化送达,着力提升审判程序运转效率。2021年,天津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利用互联网开庭10409次,滨海新区法院99%的知识产权案件实现网上立案,有效适应了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审判工作需要。构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快审+精审”审理模式,打造专业精干、分工明确的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做到简单案件快审,疑难复杂案件精审。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案件快审审判流程标准的管理规定》,随案建立《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表》,精准把控快审案件的流程节点,总体实现压缩审限的目标。完善类案领办机制,组建快审团队,滨海新区法院制定《知识产权案件领办制规定》《知识产权案件合议制规定》,对批量案件集约化处理。2021年以来,天津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85天,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9.7天。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专业化立案模式,突破立案、审判分离的传统模式,审判人员在立案环节即充分参与,快速解决新类型案件在立案中的疑难问题,提升立案效率和对知识产权案件识别的精准度。结合网络环境下侵权人身份确认难的特点,不僵化固守传统立案标准,允许以侵权人微信昵称等网络名为依据立案,破解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立案难题,及时高效制止侵权行为,有效避免因立案环节时间长导致权利人损失扩大。

(三)构建联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加强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委、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等知识产权保护力量的沟通交流,研究解决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疑难问题,不断优化协作机制。三中院与市知识产权局、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和平区法院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某批发市场内商户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侵害知识产权案件高发的情况,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监管、引导,建立诚信档案,获得了积极响应。

PART.04

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新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一)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

天津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着力传播知识产权法治理念,培育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与能力。一年来,全市法院通过调研走访、专题座谈、庭审观摩、培训讲座、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深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科大讯飞、天士力公司、长城计算机公司等创新主体,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保护需求,答疑解惑,推动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维权能力,构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体系。二中院在第五届世界智能大会期间,开展“我为企业送服务”活动,实地考察参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状况,回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前往天津市娱乐场所协会进行调研,了解KTV企业经营现状及侵权频发的原因,为妥善处理涉KTV著作权纠纷奠定基础。滨海新区法院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召开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问需座谈会,以案说法,释法析理,引导平台提升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针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等问题,制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诉讼服务指引》,促进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

(二)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公开

注重选取典型案件组织庭审观摩,2021年,全市法院组织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观摩十余次。滨海新区法院走进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科技企业和行政机关知识产权执法人员观摩庭审,以更直观的方式展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过程。和平区法院精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日用品商标侵权案件,走进社区现场开庭,邀请居民旁听庭审,普及假冒商标商品识别技巧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群众防范假冒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市高院建立了成熟的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发布机制,连续第十二年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三)建立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注重通过裁判明确划定知识产权权利边界,为市场主体的创新行为和竞争行为提供明确清晰的规则指引。2021年,市高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6件。一中院、二中院、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辖区内特许经营案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四)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

注重加强与公共媒体的全面合作,强化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建设,形成新媒体矩阵宣传合力,不断扩大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影响力。市高院在“津法之声”公众号打造“知津”专栏,持续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动态。二中院多次走进社区、展会,宣讲《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解答知识产权疑难问题。滨海新区法院制作并发布5期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小视频,选取热点话题,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情景剧短片,以更加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知识产权“送法”服务。和平区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走进滨江道商业区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使法治宣传工作更加生动鲜活,积极营造尊重创新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结束语

 天津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营造鼓励创新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打造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最优城市不懈奋斗!

-END-

来源:天津高院民三庭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https://www.luozaitianjin.com/law/ip/71832.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5220053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830227852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