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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新政策下,天津16个区九年级转学通知来了

中考新政策下,天津16个区九年级转学通知来了 下面,津东方JDF(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按照官方昨日发布的 《…

中考新政策下,天津16个区九年级转学通知来了

下面,津东方JDF(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按照官方昨日发布的
《完善天津中考体育政策的通知》
全市16个区均制定了
九年级转学工作方案
请本届初三家长相互转告
不要错过转学机会
以下分别是各区转学通知
↓↓↓阅读顺序↓↓↓
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
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滨海新区
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蓟州区、宁河区
各区通知上划即可查看
和平区
各位家长:

为做好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登记和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学生须具有和平区户籍,且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3、服从和平区教育局的统筹安置。

二、网上登记

2023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月17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

填报提示:

1、在“初中-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任务下进行填报

2、网上填报信息中的“学生序号”填写注册手机号

3、系统中“招生学校简章”为全区中学简介,转学学生统筹安排在其中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三、现场核验

1、核验地点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从和平区教育局正门进入)

2、核验时间

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11月23日上午9:00-11:00

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11月23日下午2:30-4:30

注意:核验现场仅允许一名家长进入(学生不必到场)。

3、核验材料

(1)和平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信息页、盖章页)

(3)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

(4)《和平区九年级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5)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四、接收入学

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12月4日-12月5日,安置学校将电话通知家长。

12月11日,转学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上课,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五、工作提示

1、转学学生不具备指标生推荐资格。按照市教委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的相关规定,学生须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三年方可取得指标生资格。

2、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取消学籍等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3、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消息通知”一栏。

4、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和平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附件:和平区九年级转学申请.docx (下载网址:https://www.tjhp.gov.cn/zw/zfxxgk/fdzdgknr/zdmsxx/jy/202309/t20230924_6414781.html)

和平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

2023年9月24日

河西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1.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转学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不动产权证,蓝印户口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河西区中学转学系统”(网址:https://zhx.tjhxec.cn),按照要求注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工作人员对学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及时与家长联系。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学校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转学工作。设立并公布咨询电话解答本次转学工作相关问题,为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按时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2.规范转学流程。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就读的,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1.因学位相对紧张,学生转入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学生及家长在“河西区中学转学报名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即为转学联系电话。转学流程办理期间请确保该号码能够正常接打电话和接收短信。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8301916,022-28251622。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南开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1.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外省市九年级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户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持有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工作安排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

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3年具有南开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九年级学生转学审核系统”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

登录网址:http://nkqczzxshxt.tjeol.com(建议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提示:

①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附件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及安置进度。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是扫描件,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网上提交所需资料:

①南开区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另:南开区蓝印户籍还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

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初中在校”状态。

审核结果显示以下几种:

①等待学籍核查。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③等待安置学校。

从11月18日起随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

因学位紧张,学生就读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

从12月4日10:00起随时登录系统关注安置结果,并下载打印报到单。

12月8日(预计时间),由1名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陪同学生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学校报到。

需携带材料:

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转学报到单。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

根据安置学校相关要求,学生到校进班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六)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南开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学生报到后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一经通过“2023年具有南开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九年级学生转学审核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统筹安置。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转学。

3.学生和家长所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因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而影响学生办理转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4.请按照办理流程的预计时间尽早完成相关工作。家长须配合安置学校共同完成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的补录工作。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7459971(工作日时间)。

提示: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南开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河东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蓝印户口学生请提供河东区蓝印户口本、城市建设费发票、河东区房本。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工作日8:30-18:00),由学生家长登录“河东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1)电脑端:通过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hdczzx.tjzsbm.com

(2)手机端:下载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以上网址或者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苹果系统手机可直接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功能扫码访问,安卓系统手机可通过微信扫码,选择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打开访问)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转学申请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收到现场验证、报到短信通知。根据短信通知,12月8日学生家长及学生携带所需证件(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出示短信凭证到学校核验证件并报到。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在办理学籍转入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过期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东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3.具有我区天铁街户籍在外省市初中就读学生的转学工作,按照天铁教育中心制定的方案执行,只能转入天铁街范围内初中学校。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84110241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河北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河北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河北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河北区常住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转入河北区初中就读申请书》(下载网址:http://www.tjhb.gov.cn/zwgk/zcydt/zcwj/qjyj1/202309/t20230924_6414801.html);

3.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家长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初中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对学生在转学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统筹安置。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转入学校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确保材料真实。家长与学生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2.确保通信畅通。家长及学生要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存手机号在转学期间通信畅通,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1.学生就读学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6288185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津入转学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红桥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红桥区正式户籍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2.红桥区蓝印户籍学生须提供蓝印户口本、城市建设费发票、房本的原件。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家长须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中学教育”进入“初中转学登记”模块,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

2.材料核验。完成登记的学生家长须于2023年11月20日9:00—11:00前往红桥区教育局进行现场材料核验,须提供的材料见“转学材料”,地址:红桥区育苗路2号;2023年11月21日-11月24日,区教育局对完成材料核验的学生进行网上学籍检查。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将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分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校。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及家长须按照接收学校要求带齐相关材料按时报到。对于无故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材料真实有效。学生家长须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合规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以违法违规方式取得转学资格,经查实后导致转学不成功或取消转学资格的,后果须由学生家长承担。

3.严格办理时间。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转学申请,超出规定时限,转学申请将不再受理。

4.遵守有关规定。材料核验当天,只允许一名家长前往递交相关材料。家长须服从机关工作人员安排,对违反有关规定或扰乱政府机关办公秩序经劝阻无效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谨防上当受骗。学生转学全过程由红桥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或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四、咨询方式

转学公告网址:http://www.tjhq.gov.cn/zwgk/zfxxgkqjjg/qjyj/fdzdgknr18/zdmsxx18/jy18/

咨询电话:022-86513036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东丽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学生家庭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东丽区房屋产权证产权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

(注:东丽区蓝印户籍必须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东丽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

二、工作安排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8:30—11:30,14:00—17:30),凡符合条件的九年级学生须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东丽区教育局703室(东丽区跃进路51号)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转学安置。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安置学校通知学生到校报到。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转学所需材料及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六)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提供资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入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84376805(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2023年9月24日

西青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西青区户籍,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学生家庭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西青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产权信息页复印件。注:西青区蓝印户籍须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西青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安排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9:00-11月17日17:00,凡符合转学条件的在外省市初中就读九年级学生须准备相关材料,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xqczzx.tjxqjy.com/)。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1日,西青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网上初审。2023年11月22日,已报名登记的学生可登录平台查看初审结果。2023年11月23日(9:00-11:00,14:00-17:00),请网上初审通过的学生家长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西青区教育局421室(地址: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进行资格复审,现场验证。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资格复审通过的学生由西青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本区公办学校就读,并将安置名单反馈给接收学校。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接收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反馈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到校报到。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转学所需材料及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六)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提供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学生及家长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本次转学仅接受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初中就读九年级学生的转学登记,不接受其他人员申请。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办理转学。

(三)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生转学全过程由西青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四、咨询方式

转学咨询电话:022-27936945(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西青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津南区
北辰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北辰区户籍,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学生家庭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北辰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产权信息页复印件。

注:北辰区蓝印户籍须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北辰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

二、工作安排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凡符合转学条件的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须准备相关材料,网站搜索“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网址:http://121.193.162.35),注册登录后点击“初中转学外省市转入天津报名——北辰区户籍”,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区教育局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23日,北辰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请网上初审通过的学生及家长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辰教育中心C座1楼大厅进行现场验证。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资格复审通过的学生由北辰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本区公办学校就读,并将安置名单反馈给接收学校。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接收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反馈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到校报到。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转学所需材料及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注: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学生提供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学生及家长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本次转学仅接受本区户籍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的转学登记,不接受其他人员申请。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办理转学。

3.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北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四、咨询方式

转学咨询电话:022-26390388(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滨海新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具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如学生持蓝印户口,所提供的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地址须与户口本首页地址一致,此外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4.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5.其他事项

请家长登记前自行填写《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见附件)。学生提交材料如经审核准予转入,入校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过时不报不予补录。

二、工作安排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携带转学要件,到新区相应区域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塘沽:渤海石油第一中学(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童乐路99-79号,电话:022-25800642)

汉沽:汉沽第三中学(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河西五纬路60号,电话:022-25690290转6023)

大港:大港第五中学(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学府路669号,电话:022-63300070)

油田:油田第三中学(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红旗路1199号,电话:022-25962690)

泰达街: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滨海泰达中学(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四大街121号,电话:022-66223412)

保税区: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96号,电话:022-84819906)

高新区:高新区第一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科技园渤展路12号,电话:022-59830808)

生态城: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中学(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三路345号,电话:022-60607000)

东疆港: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社会发展局(地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鄂尔多斯路商务中心A4栋5楼,电话:022-25605310)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

1.新区教体局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转学材料和学籍状态进行审核。

2.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应届在读在籍学生,取消转学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

由于学位资源紧张,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下一步统筹安置。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及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等区域,原则上依据学生户籍及住房信息,结合所属区域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置。若所属区域九年级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将根据全区初中教育资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滨海新区九年级就读。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

接收学校教务处通知通过审核的学生家长入学相关要求。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

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六)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29日-30日向新区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到统筹安置学校就读,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超过上述时间节点的,不再补办转学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提高认识

各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密切配合,确保转学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各统筹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体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相关部门要周密安排好转学各环节工作,向申请转入学生及家长具体解答本次转学工作相关问题、转学流程,为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按时办理转学相关手续提供便利,主动公开各官方网址和咨询渠道: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s://jtj.tjbh.gov.cn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官微:天津滨海教育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22-66897210

天津市滨海新区各开发区和泰达街咨询电话:

泰达街:022-25203062

保税区:022-84912820

高新区:022-84806808

生态城:022-67289022

东疆港:022-25605310

上述部门咨询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转学全过程由滨海新区教体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三)拓展渠道,统筹资源

充分挖掘新区教育资源,以国办学校为主体,充分调动民办学校办学积极性。加强对统筹学校的师资支持力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滨海新区九年级就读。

附件: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jtj.tjbh.gov.cn/contents/9931/567200.html)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24日

武清区
静海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合法居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蓝印户口学生还需要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安排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到所属学区片初中学校登记。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由片区学校核验学生学籍情况,并联系辖区派出所进行户籍核验。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户籍地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接收安置,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由学校通知学生安置结果。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六)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规范转学流程。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并配合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限内结束转学流程,如在办理学籍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而影响中考报名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做好接待服务。各乡镇、直属初中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在转学规定时间内确定专人负责政策解读和咨询工作,妥善处理转学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积极为学生家长做好服务。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8942556。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宝坻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宝坻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宝坻区户口(含蓝印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蓝印户口学生还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学生持转学材料到户口所属片公办初中校登记,请学生及家长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登记。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区教育局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在此期间请家长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数安排入学。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接收学校通知报到上课。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提供的登记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办理学籍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应后果。

3. 学生入校前,家长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学生入学,后果由家长和学生承担。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9241309

宝坻区教育局教育科设立专人专岗,为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解答本次转学工作安排、转学流程等问题。

五、注意事项

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宝坻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蓟州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含蓝印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直属学校报名手续

“人户统一”九年级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人户分离”九年级学生: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

“随四老”九年级学生: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

(2)乡镇学校报名手续

本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跨乡镇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蓝印户口学生

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版块→选择“初中转学登记”→填写学生信息→点击保存(点击保存即保存成功)。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直属初中:家长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片内学校审核;乡镇初中:家长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乡镇中心学校审核。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入学。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由接收学校通知转学结果,学生按照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提供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或家长提供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请家长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发布的通知,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错过通知,或电话联系不畅影响学生转学,后果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四、其他

1.实验中学九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如有学生需转入实验中学九年级,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二中学或翠屏湖中学就读。

2.如有学生需转入第四中学九年级、燕山中学九年级,当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则按照《蓟州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规定的录取顺序接收,如超出此年级接收能力的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二中学和翠屏湖中学。

3.第四中学实行“初中三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不接收有学校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自有住房的学生转入。

4.转入学校为乡镇初中的,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5.温馨提示:学生转学全过程由蓟州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五、咨询电话

022-29030280

022-29038076

宁河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含蓝印),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天津市宁河区相关镇街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2)监护人自有住房产权证(如有城区户籍但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宁河区范围内不动产查询结果)。

(3)转入两街以外各镇的只提供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7日,申请转入学生采取“手机二维码实名注册”方式进行线上信息登记。

2.线上资格审核。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宁河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在此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3.现场核验。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申请转入学生家长持所上传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核验。审核地点: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

4.统筹安置。2023年11月30日-12月3日,宁河区户籍学生转入,如登记报名人数小于对口学校空余学位数,转入学生全部安置到片区对口学校入学;如登记报名人数大于对口学校空余学位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转入学校负责通知家长安置结果。

6.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7.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设置专人专岗。宁河区教育局设立专人专岗,向申请转入学生及家长解答本次转学工作安排、转学流程,为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宁河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3.诚信报名。学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学籍转入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咨询方式

线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2-69591381;

11月29日现场审核咨询电话:022-59325135;

联系人:孟老师。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本文综合自各区政务公开、教育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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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新政策下,天津16个区九年级转学通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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