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1月1日至5月29日资格到期家庭无需重新申请资格,持原《符合条件通知单》即可参加公租房项目登记。什么时候登记?在哪登记?采用什么方式?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海河英才落在天津)”提醒您详情如下: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5日00:00点至29日24:00点,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登记方式:本次登记采用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进行登记
申请天津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依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13]29号),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
1、“三种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家庭。
2、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登记2020年天津公租房项目的范围
1.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2.考虑到防疫有关要求,为减少近期资格到期家庭重新申请造成的人员出行,2021年1月1日至5月29日资格到期家庭无需重新申请资格,持原《符合条件通知单》即可参加项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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