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
按揭提取公积金
足不出户,在手机上就能办!
市公积金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五减”、“四办”的要求,与本市商业银行进行合作,推出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公积金服务举措。职工在市公积金中心合作商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网、手机APP、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自助办理还贷提取公积金手续。市公积金中心通过与商业银行共享还款数据,让职工提取公积金像“网购”一样便利。
- 2018年6月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先后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实现了按揭贷款还款信息共享。
在上述4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且尚未结清的职工,到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柜台办理申请手续后,银行将还款信息传递至市公积金中心,借款人及配偶在手机上就能自助提取公积金。
- 预计2018年12月底,将再增加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天津银行4家合作银行实现还款信息共享。
- 2019年上半年,预计增加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滨海农商银行3家合作银行。
届时,在上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且尚未结清的职工,都能享受到网上提取公积金的便利。市公积金中心正在积极扩展合作范围,其他商业银行具备条件的,也将逐步纳入联网范围,为更多职工提供便利服务。
- 在中农工建4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且尚未结清的职工,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还款凭证,就近到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部申请开办按揭贷款联网手续。
- 尚未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的职工 需同时签约开通网上渠道,凭上述材料和公积金联名卡及本人当前正在使用的手机即可同时办理。
- 已办理过按揭贷款还贷提取的职工 可按上述手续直接办理,未办理过按揭贷款还贷提取的职工,应先凭有关材料办理按揭还贷登记手续。
职工偿还按揭贷款后,银行将还款信息传递至市公积金中心,职工登录签约开通的网上渠道,按系统提示自助办理业务,系统审核通过的,当日将资金划转至职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申请开办按揭贷款联网前,已还款但尚未在管理部柜台登记的还款凭证,仍需在柜台进行登记。职工通过柜台登记未提取的还款凭证,将累计计入职工公积金可提取额度,办理完联网提取手续后,职工可在网上自助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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