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要建5个国家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 基本公共教育。根据区域功能优化和人口分布变化情况,完善教育资源配置,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相关政策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持续加强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扩大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品牌高中建设工程,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深化产教城融合,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
- 就业与社会保障。构建完善覆盖城乡并适应高质量就业需要的多层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向城乡劳动者提供统一规范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覆盖面,实施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推进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可及。
- 基本社会服务。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加大购买服务力度,拓展救助服务方式,鼓励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救助帮扶制度,完善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制度。落实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及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政策,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 基本健康服务。推进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建设,完善卫生健康系统生物安全防护三级(P3)实验室建设,健全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联动,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批标准统一、定位清晰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加快完善系统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慢性病管理,提升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水平。
- 基本住房保障。持续推进实物保障与住房租赁补贴并举的公租房保障,不断提高公租房管理运营水平。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持续深化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错时、延时和夜间开放,推动优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拓展全民健身公共空间,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加强通勤步道、休闲步道等社区绿道网络建设,增加各类体育运动场地和休憩健身设施,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机制,推动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
-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残疾人医疗、养老、基本生活等社会保障制度和残疾人急难救助长效机制,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动农村助残帮扶基地建设,将住房危陋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对象。
- 普惠性养老服务。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
实施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建设“一区一中心、一街道(乡镇)一阵地、一社区(村)一场所”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合理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积极推广“互联网+养老服务”智能居家养老模式。增加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设立医疗机构,推进社区老年健康服务。支持企业积极研发适老化产品,培育老年用品市场。
- 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支持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托育行业领域,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等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 优化服务设施布局。统筹考虑本市人口结构、老年人口和婴幼儿数量等因素,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纳入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予以统筹,分区分级合理规划设置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到2025年,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60%。加强市级统筹,推动各区因地制宜制定社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认定支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开展社会信用承诺。
- 推进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最后一公里”。完善基本保障类业态,鼓励采取“一店多能”、服务叠加等方式发展微利业态。发展地铁便民e站,支持餐饮企业连锁经营,鼓励便民服务智慧化、信息化发展,大力发展无接触式消费新模式,拓展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推动商业物业融合发展,促进社区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能力。
- 支持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中央厨房等助餐机构开设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到2025年,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城乡全覆盖,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 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
- 到2025年,力争建成5个国家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示范区,126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落实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补齐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等领域短板。各区开展社区基础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监测评价。到2025年,城市完整居住区覆盖率显著提升。
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健全“市老年大学—区老年大学—街道(乡镇)老年学校—社区(村)老年教育学习中心”四级老年教育办学体系。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教育培训,提升老年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在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的同时,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
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发展家庭托育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加强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
鼓励有条件的区对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配备生活辅助器具、安装紧急救援设施、开展定期探访,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
加快制定出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实施细则。各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套安全设施;已建成居住区没有达到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的,可通过建设、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配置。
将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和用地分级分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合理安排用地指标。
重点解决中心城区体育场地面积不足的问题,在群众身边增建一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支持在街道(乡镇)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推动社区(村)健身设施更新换代,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建设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
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推动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支持各区疏解腾退资源优先改造用于社区服务。
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和电子商务、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高价值服务品牌。鼓励中小服务企业品牌孵化器建设。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
加强品牌宣传和展示,加大品牌、商标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行为,营造重视品牌、保护品牌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