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滨城放宽落户,同时发布七条住房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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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支持“滨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关于落户方面,文件的第1、2、4项,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生活的准市民落户滨城。(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符合条件的本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通过投靠方式落户。(二)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在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居民(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保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四)鼓励在滨城生活的准市民落户。持有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社保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保记录),且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在新区创业,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连续缴纳1年社保且同期无外地社保),企业原始法人代表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正常连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外省市同期1年无社保记录,支持其落户稳定住所。简单来说,在滨海新区在职一年且社保缴满一年,3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可直接落户。35岁以上,须在滨海有合法稳定居所。关于完善基本服务保障方面,第二大类的6、7条,也做了详细规定。(六)在我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凭有效居住证申请滨海新区购房资格,享受本市市民同等购房待遇。所购房屋转让时,需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满一年后方可交易。(七)积极支持新区购房人员按本市有关规定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所购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交付的,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公安部门在居住地社区办理集体落户,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入学。也就是说,在天津有居住证的居民,在滨海买房,也可以享有本市居民待遇。与此同时,如果所购住房未按时交付,购房人子女也可以统筹安排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