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气温
像脱了缰绳的野马一般
一路狂奔,炎热升级
日最高气温在37℃左右,
下面告诉你个更悲伤的消息
明日,气温继续升高,
最高或达39℃。
今日16时07分,
天津市气象台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预报7月4日天津大部分地区最高气温仍将升至37℃以上。
天津明天还要更热!
预计本周五至周六,本市会有一次雷雨天气过程,届时气温下降。正是由于这几天的气温较高,大气内部存在不稳定扰动因素,因此出现短时雷雨,而周五至周六的降雨,也是由于高温过后,大气累计了能量,当水汽条件充沛时,降雨就会出现。
目前来看,此次降水过程会让津城气温有所回落,其中本周末,利于升温的偏南风将转为利于降温的偏东或东北风,日最高气温有望降至30℃左右。
根据气象数据显示,2019年6月以来(截至6月28日),天津市平均气温25.7℃,比常年同期24.4℃偏高1.3℃,预计今年7月,天津大部地区气温仍会比常年同期略偏高,同时降水量会略偏多。月平均气温27℃左右,高温极值为39-40℃,高温日数8天左右。
不过小编带来一个坏消息
就会带一个好消息!
今年“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
又涨啦!
按照我市《关于实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2018年职工平均工资已发布,今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天32元。
高温津贴:每天32元 不得以实物代替
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12%。2017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607元,2018年高温津贴标准为31元;对比按照2018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5871元计算,今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上调至32元。
按照通知要求,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温津贴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高温天气温度数据,以我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中心城区以及其他各区天气实况数据为准。工作地点不固定以及机动作业的劳动者,在处于高温天气期间的任一工作地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计发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无法准确测定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的,应按高温津贴标准的100%计发。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纳入企业工资总额,但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项目。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证券代替。
防暑降温费:每月176.1元
另据悉,2019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每月为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即176.1元,比2018年上涨8.1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用人单位应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岗职工发放,不得以实物代替。
你领了么?
气温超高提醒大家:
做好防晒措施
注意补充水分噢~
如果您在落户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咨询“落在天津 ”,免费为您定制专业的落户指导!
电话:18522005300,微信:luozaitianjin, QQ:169494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