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天津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公布了《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精神,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有效保护我市生态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天津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展我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通过生态用地保护红线的划定,在全市构建“三区、两带、多廊、多园”的生态保护体系,形成碧野环绕、绿廊相间、绿园镶嵌、生态连片的实施效果,促进我市“南北生态”战略的落实和生态城市定位目标的实现。方案划定我市生态用地保护总面积达到298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25%。其中红线区面积180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15%;黄线区面积118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10%。本次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区(山地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景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盐田、洼淀;河流(一级河道、输水河道);湖泊(水库);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的交通干线防护林带以及为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需要严格保护的中心城区周边楔型绿地、中心城市绿廊以及外环线绿化带、西北防风阻沙林带、沿海防护林带。生态用地保护红线的划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已批复规划。体现我市自然资源多样性特征,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生态用地保护体系。生态用地保护红线的划定优先选择重点保护地区,突出主要功能。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确保方案的实施效果。在对市域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现状汇总和梳理的基础上,划定方案结合我市“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带”的自然资源特色,将生态用地保护区类型划分为6大类、16小类。其具体内容如下:山:包括山地自然保护区(盘山风景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景区(黄崖关断崖地貌景区、九山顶石英砂岩峰林景区、 府君山地质构造遗迹景区)。河:包括市域范围内一级河道,含海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蓟运河、州河、泃河、还乡新河、引泃入潮、青龙湾减河、潮白新河、北运河、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龙凤河、马厂减河、子牙河、子牙新河、新开河—金钟河;输水河道含引滦水源输水河道,引黄济津、南水北调东线,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天津段)。湖:包括水源水库(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北塘水库、王庆坨水库、北大港水库)和其它重要大中型水库(团泊洼水库、杨庄水库、鸭淀水库、黄港一库二库、东丽湖、天嘉湖)。其中,北大港水库西库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东库位于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团泊洼水库是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包括湿地自然保护区(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洼淀(青甸洼、黄庄洼、东淀)、盐田(汉沽盐田)。公园:包括郊野公园(中心城市范围内16处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范围内26处城市公园)。林带:包括外环线绿化带,中心城区周边楔型绿地、中心城市绿廊、西北防风阻沙林带、沿海防护林带、交通干线防护林带。在红线区内,除已经市政府批复和审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外,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在黄线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红线区、黄线区内的自然保护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实施严格的保护与管理;涉及不同类型保护区的重叠部分,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 津东方中考志愿AI数据库强大,收集了天津中考2017年以来的《录取分数+招生计划+一分一段表+真题解析》,AI 帮你排「冲稳保」志愿去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