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0年10月21日起,天津开始受理一个居住空间公租房资格申请,申请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委住保窗口申请西青区南岸家园和大寺新家园公租房承租资格。需要什么申请要件?“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海河英才落在天津)”提醒您一起来看看吧
1、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等相关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住建委,办理《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2、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申请人持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委提出申请。
3.申请优先摇号家庭。
(1)残疾类家庭。
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应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二代《残疾人证》。有伤残军人且残疾等级在六级(含)以上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开具的肢体、视力残疾证明。
(2)其他优先摇号家庭。
退役军人应提供《天津市定期补助人员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应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国家、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应提供相应的表彰证书;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者应提供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荣誉证书。申请家庭在申请资格时,应按照区住建委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驳回其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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