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20元调整为980元,增长6.5%。
城乡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920元至1380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980元至147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76元调整为每户每月294元。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780元调整为1840元。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五保)的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780元调整为184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80元调整为1470元。
城乡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380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470元。
农村困难群众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由每人600元调整为每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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